盘锦律师事务所告诉您,法院救助是指法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延缓、减免或者免除诉讼费用。
盘锦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常见问题: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免交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
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不向法院支付诉讼费:
(一)残疾人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
(二)申请子女抚养费、赡养费、托儿费和养老金;
(三)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定期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失业保险对象等无其他收入的;
(四)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或者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赔偿的;
(五)其他实际免缴的情形,免除诉讼费的对象仅适用于自然人。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住房困难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而领取社会救助的。 2、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办。3、其他确需降低的条件,缩减比例不得低于30%。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法庭费用?
盘锦法律咨询处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暂缓诉讼费用:1、申请社会保险基金和经济补偿;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3、接受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4、其他确需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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