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律师咨询遇到很多对人民法院受理自己的民事纠纷有不同意见的客户,如果遇到这些情况,被告人对管辖有异议(即不同意人民法院受理其纠纷)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经调查,异议成立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关于行政诉讼的几项问答,盘锦法律咨询总结分享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一审行政案件?
除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他一审行政案件均在基层法院受理。
2、如何确定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你的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一般由原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受理,再审案件也可以在再审机构所在地法院受理。对行政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处分不服,以及行政机关采取没收、没收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处分不服的,应当向被告人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住所地、住所地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
3、哪些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
行政机关确定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事项,以及取消土地使用权等针对不动产权属的行政行为直接产生的行政事项,由本院审理。
4、如果我对人民法院受理我的纠纷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被告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经调查,异议成立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以上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问答就简述到这,如果您遇到了本文没讲到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盘锦律师咨询服务处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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